第2章

《烏山鴻雪》, 本章共3774字, 更新于: 2025-04-21 13:45:16

他一生風流,卻隻得了這一個好兒子。


可這個兒子是攤扶不上牆的爛泥。


 


萬幸他還有個女兒。


 


但女兒有才也沒用,掙不了功名。


 


他思來想去,靈機一動。


 


女兒會寫詩,兒子能掙功名,兩個人一結合不就好了嗎?!


 


林鴻雪就這樣被偷了十多年的詩。


 


對外,林丞相從不讓林鴻雪流露墨寶。


 


她寫,也隻準用左手寫些風花雪月。

Advertisement


 


她的右手,屬於自己的親哥哥。


 


林嘉平把我要了過去,林鴻雪便也跟著,整日待在他屋子裡。


 


逼得林嘉平什麼也做不了。


 


他氣急敗壞,就故意說些混賬話,想逼林鴻雪自己走。


 


「林鴻雪,你連那勾欄院裡賣的都不如!人家被偷了東西還知道生氣,你倒好,巴巴地跟在我屁股後面。」


 


林鴻雪不說話,隻低著頭喝茶,似乎早已經習慣這些話了。


 


「林鴻雪,你聽著我說話了沒?我說你就是個爛婊子!賤貨!」


 


這話連我都聽不下去了。


 


可林鴻雪連手裡的茶杯都沒晃動一下。


 


她抬頭,冷冷地回答:「你若敢動她一下,我就砍了我的右手,看誰還能給你寫詩!」


 


林嘉平愣住了。


 


他有些不服氣,可又被震住了,不敢賭妹妹說的是不是真心話。


 


林鴻雪帶著我走了。


 


我悄聲問她:「做什麼對我這麼好?我們無緣無故的。」


 


林鴻雪快步走著。


 


她說:「你不是我想救的第一個。那麼多、那麼多人,全都S在了林家。」


 


「你若是能逃出去,就不要留在這裡了。」


 


我問她:「那你呢?」


 


林鴻雪顯然早就想過了這個問題。


 


她毫不猶豫地說:「我就給這個林府陪葬吧。」


 


誰也沒想到,日後這句話,會一語成谶。


 


8


 


林府逃出去的丫鬟,沒有別的人家會收留。


 


所以我老老實實地待在府裡。


 


林鴻雪去哪我就去哪,從來不離開她半步。


 


跟著她,我又認識了不少人。


 


比如後來的德妃簡逢春。


 


彼時的簡逢春意氣風發,跟著父兄上陣S敵。


 


雖說因為她是女子,沒賞賜什麼功名,但她也不嫌棄。


 


她總說:「能保家衛國就是好的,其他的都不重要。」


 


我和林鴻雪都很喜歡她。


 


她也不嫌棄我是個丫鬟,和我說說笑笑的。


 


直到有一日,她悶悶不樂地來林府。


 


「我要進宮當妃子了。」


 


我和林鴻雪都有些不可置信,覺得老皇帝有些瘋了。


 


好好的S敵大將不要,非要讓她當妃子?


 


真就這麼缺?


 


但是皇命不可違。


 


簡逢春進宮前一個月,林府突然接了一道聖旨。


 


太監拖長了聲調,咿咿呀呀的,大致意思是簡逢春和林小姐平日裡關系很好,這一分別十分傷心,想要一個林小姐的丫鬟跟著進宮,權當睹人思人。


 


這個丫鬟就是我。


 


林嘉平快氣瘋了。


 


他砸碎了整個書房裡的擺件,嘴裡罵罵咧咧:「簡家就養出這麼個不要臉的女兒,來我林府搶丫鬟?」


 


罵吧,使勁罵吧。


 


他越生氣,越顯露出他什麼也做不了。


 


簡逢春告訴我和林鴻雪,她帶我進宮當宮女,等到我年紀夠了,就放我出宮恢復自由身。


 


到時候那麼多年過去了,林嘉平未必還記得我。


 


我憧憬極了她說的那個場景,那是我做夢也想得到的。


 


於是我喜笑顏開地收拾好包袱,和林府說了再見。


 


林嘉平陰狠地看著我,嘴角無聲地動了動。


 


我看到他在說:「等著瞧。」


 


9


 


離開了林府,進宮的日子還是比較快活的。


 


簡逢春不喜歡身旁有人伺候,遣退了所有人。


 


唯獨留下一個我,和她一起享清福。


 


我們兩個相依為命,偶爾將林鴻雪也傳喚進宮,一起玩鬧。


 


隻可惜,我們三個傻子,根本不懂。


 


進宮,到底意味著什麼。


 


老皇帝喜歡極了簡逢春,隔三岔五就來找她,後宮內怨聲載道,數不清的人想將我們拉下馬。


 


德妃位分雖然極高,但還不夠高。


 


她的頭頂還有皇貴妃等。


 


數不清的女人構成了這座將傾的大廈。


 


隨便一個位分比她高的女人,都可以降服她。


 


所以皇貴妃來了。


 


簡逢春來之前,她風頭正盛,沒想到新人一來,就顯得她人老珠黃。


 


但她不為難簡逢春。


 


好歹都是皇帝的妃子,真把事情做難看了,她也撈不得好處。


 


但為難一個小丫鬟還是可以的。


 


她坐著轎輦浩浩蕩蕩地過來,又浩浩蕩蕩地把我帶走了。


 


她給我穿了美麗的衣服,擺了迷人的姿態,親手將我送給老皇帝。


 


她嗤笑著說:「誰稀罕真愛?這個宮裡,誰也不能從我手裡奪權。」


 


當了這麼多年的皇貴妃,她太了解皇帝了。


 


皇帝果然很喜歡我。


 


我躲過了林嘉平,卻沒躲過另一個老男人。


 


聽說我以前是簡逢春的丫鬟,老皇帝便將我送了回去,說讓我們姐妹二人好好相處,共同探討進步。


 


皇貴妃十分得意,她覺得我和簡逢春一定會自相殘S。


 


可她不知道。


 


回去的第一晚,我和簡逢春一夜沒睡。


 


我們兩個靠在床頭,眼睜睜地看著燭油滴落,一點一點地熄滅了燭芯。


 


我們就這樣看了一夜。


 


凌晨第一聲鳥叫聲響起時,她嘶啞著聲音問我。


 


「你再也出不去了,怎麼辦?」


 


皇貴妃將我當作奪權的工具,可她不知道,我本打算到了年紀就出宮的。


 


出宮之後做什麼都好,就算走街串巷賣吆喝,我也願意。


 


可我出不去了,因為我現在是皇帝的女人。


 


我痛苦地閉上眼睛。


 


伴著鳥叫聲,我聽到自己的聲音是那麼陌生。


 


「既來之,則安之,是他們逼我的。我想爭寵,當人上人。」


 


簡逢春沒說話。


 


她隻是握緊了我的手。


 


我們心知肚明,在這個宮裡,不爭,就代表著被人欺凌。


 


10


 


若是單純想爭寵,這個宮裡沒一個人比得過我的手段。


 


我從小就學些下三濫的東西,對怎麼侍弄男人了如指掌。


 


皇帝愛我愛到不行。


 


得寵之後,我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S了皇貴妃。


 


按理說我是做不到的,再得寵也不行。


 


可是皇貴妃家大勢大,皇帝早就覺得心裡難受,原先的失寵隻是想敲打敲打她,但她不知悔改,還將手伸得那麼遠。


 


於是皇帝借我的手,除了皇貴妃一家。


 


臨S之前,她哭著嘶吼:「我有什麼錯!我有什麼錯!」


 


我看著她的下場,心裡卻沒舒服到哪去。


 


兔S狗烹,唇亡齒寒。


 


我的位分升了又升,因為皇帝需要我這把刀。


 


短短三年,整個宮內就洗了牌,幾乎所有的妃子都要對我俯首稱臣。


 


第四年,皇帝納了新妃,封了個齊嫔。


 


後來大名鼎鼎的齊妃,剛進宮時,也不過是個小小的嫔。


 


我甚至都懶得多看她一眼。


 


可她非常能蹦跶,臉上鬥志滿滿,寫的全是「爭寵」二字。


 


但說實話,我從來沒見過這麼兒戲的爭寵。


 


今日她怒目圓睜,說有人在她茶碗裡下毒。


 


我連眼皮子都懶得抬,宮裡哪有這麼蠢的妃子。


 


明日她泣涕漣漣,說有妃子故意弄破了她的衣服,讓她出醜。


 


簡直像過家家一樣。


 


但不得不說,她是有些氣運在身上的。


 


或許是這種天真比較罕見,皇帝意外地被吸引到了。


 


她一路高升,飛快地升到了妃位。


 


簡逢春擔心得睡不著覺,跟了皇帝那麼久,她對狗皇帝的脾性心知肚明。


 


趁著沒人的時候,她悄悄找到我,說:「這是個壞兆頭。」


 


給皇帝當了那麼多年的刀子,現在輪到我變成被烹的兔子了。


 


扶新人、S舊人,手段還是那麼老套。


 


林鴻雪聽說了我的困境,不顧我的阻攔,非要進宮見我一面。


 


自從走上了寵妃的道路,我和她的見面越來越少。


 


我是因為不想牽連她。


 


但我不知道她是怎麼想的,或許是也覺得我有一代妖妃的潛質,該與我劃清界限吧。


 


ţŭₐ我抬手,看到了自己長長的、冷硬的指甲套。


 


不知道等了多久,她終於來了。


 


一見到我,她就愣怔了一下。


 


許久不見,或許她也沒想到,當初的那個小丫鬟,如今已經變成了這副模樣吧。


 


但她隻愣了一瞬,就毫無芥蒂地握住了我的手。


 


我們對視著,時空仿佛穿梭了,回到了那年宴席上,我們對視的那一眼。


 


她的聲音也和那年重合了。


 


「世道如此,我懂你。」


 


我的眼淚落了下來。


 


我第一次知道,原來我還是這麼軟弱,期盼得到林鴻雪的認可和理解。


 


誰都知道,我現在的處境岌岌可危。


 


可她還是來見我了。


 


我們三個人像當年一樣,秉燭夜談,暢快地聊了一宿。


 


第二日,林鴻雪告辭。


 


臨走之前,齊妃像隻大公雞一樣,雄赳赳、氣昂昂的,又過來找我的事情。


 


她昂著頭,輕蔑地掃了我們一眼,突然像被什麼東西噎住了一樣,瞪大了眼睛。


 


林鴻雪不明所以,朝她微微一笑,行了個禮,便離開了。


 


等到林鴻雪走後,齊妃突然快步走過來,神色激動得要命。


 


「你告訴我,那是不是林鴻雪?」


 


出於謹慎,我沒有點頭,隻是疑惑地看著她。


 


可齊妃也根本不想聽我的回答。


 


她激動地踱著步,在屋子裡走來走去,嘴裡也喋喋不休。


 


「我見過她,我見過她的畫像!千古第一才女林鴻雪,一生留下詩篇三百餘首……」


 


突然,她跑過來,狠狠地鉗住我的胳膊。


 


「林鴻雪今年多少歲?離她的十八歲生辰還有多久?」


 


我算了算,林鴻雪是永昌十四年出生的。


 


今年,她十七歲。


 


齊妃跌坐到地上,眼淚流了出來。


 


她捂著臉,泣不成聲。


 


我從她混亂不堪的自言自語裡,終於知道了未來史書裡,記載的林鴻雪的一生。


 


以及我的一生。


 


11


 


千年之後,林鴻雪的一生終於被挖掘出來。


 


最開始被發現的,其實是壽德皇後的墓。


 


也就是我的墓。


 


壽德皇後的墓很奇怪,裡面擺了三具屍骨,還有一本詩稿。


 


詩稿裡洋洋灑灑寫了很多詩,據當時的記載,是出自當時的大文豪林嘉平之手。


 


人們對林嘉平並不陌生。


 


九年義務教育裡,林嘉平的詩足足佔了五首。


 


有人便猜測,壽德皇後是不是與林嘉平有什麼私情。


 


但史學家們認為,這不太可能。


 


壽德皇後一生雖然雷厲風行、心狠手辣,但從未僭越過皇權。她從皇帝的刀開始做起,心知肚明自己的權力從何而來。


 


而且據史書記載,壽德皇後與林嘉平有私怨,甚至兩個人曾在朝堂上公開對罵過。


 


甚至在林嘉平S後,壽德皇後親手砸了他的棺材。


 


這樣的人,怎麼可能會在自己的墓裡珍藏著林嘉平的詩稿?


 


一定是哪裡出錯了。


 


這個問題成了當時風靡的課題。


 


直到有人發現,林嘉平還有一個妹妹,叫林鴻雪,兩個人兄妹情深。


 


林鴻雪S於十八歲的生辰。


 


林鴻雪S後,林嘉平便自廢右臂,說再也不會寫詩,以祭奠家妹。


 


於是有人便有了一個大膽的猜測。


 


這些詩,會不會其實是林鴻雪寫的?


 


驚才絕豔的少女,因為家族的榮耀,被逼成為哥哥的替筆。


 


由這條線繼續深挖,人們終於解答了多年來的疑惑。


 


為什麼林嘉平被稱為傷仲永,年少時筆上生花,踏入官場後便碌碌無為。


 


因為他就是個騙子,是個爛賊人。


 


他偷走了自己妹妹的一生。


 


至此真相大白。

潛力新作

  • 乘風謠

    乘風謠

    "我是皇上最寵愛的貴妃。 成婚六年,他愛我如命,卻始終沒有娶我為妻,讓我做他的皇後。 直到後來,我孪生的姐姐死了夫君,成了寡婦。 他不顧滿朝文武的反對,拼了命地把阿姐接入皇宮。 他說他要做阿姐的依靠,給阿姐一個家。 我才知道,原來,阿姐才是他的白月光。"

    和京圈霸總戀愛後

    和京圈霸總戀愛後

    和京圈霸總戀愛後,我深知男人不可靠。於是今天買金子, 明天買車,賺得盆滿缽滿。祁政始終神色淡淡,由著我去。 後來,他的影後白月光高調回國。

    解救NPC

    解救NPC

    "穿成京圈太子爺的惡毒小媽。看著他二 百一十一分的高考成績,我提前黑化 了。我一把奪過他手中的佛珠: 「盤"

    青山遮雲行

    青山遮雲行

    "我看上了隔壁那個貌美鳏夫。 為抱得美人歸。 我整日噓寒問暖,又在他遇險時英雄救美。 甚至還答應他帶那與我不對付的兇悍女兒入門。 直至成親那天,我突然看到空中飄著密密麻麻的字。 【啊啊啊啊女鵝和小爹終於要在今天認清自己真正的心意了!】 【這個拆散女鵝和小爹的路人甲女配真礙眼啊。來人,扒下她的喜服給女鵝換上!女鵝和小爹才是絕配!】 【沒關系,反正她快要死了!等她死了,女鵝就有錢去開鋪子,順便抱得美人小爹歸!】 很明顯。 我就是那個早死的路人甲女配。"

  • 玉鳴兮

    玉鳴兮

    "昔年為救太子,我被落下的梁木砸斷了腿,從此成為京中有名的跛足小姐。 後來太子登基,高坐明堂問我想要何賞賜?"

    凝脂美人在八零[穿書]

    凝脂美人在八零[穿書]

    "看著以她為原型的女配被禁慾男主虐身又虐心,還抖M一樣的愛上對方,溫馨表示嗤之以鼻,哼! 再帥的男人也不可能讓姐姐我患上斯德歌爾摩症候群好麼?! 沒想到話音剛落,就整個人帶著行李箱穿進了這本小說裡。"

    頂流夫婦有點甜

    頂流夫婦有點甜

    明明結婚兩年既無影視合作又無綜藝同框,也沒見社交軟體互動過幾次,娛樂圈公認的協議夫妻,連恩愛都懶得演的那種。巨迷惑為什麼會有這麼多CP粉,我發誓我不是黑。

    我的富婆女友

    我的富婆女友

    "女朋友每個月都給我二十萬。 我每天「恪守男德」,絕不看她手機,從不追問行蹤,偶爾撞到她和其他男生逛街,我比她還緊張,埋頭跑得飛快,生怕壞她好事。"

×
字號
A+A-
皮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