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

《甜蜜遊戲》, 本章共3641字, 更新于: 2025-01-25 14:38:24

因為利益結合的婚姻,終將失敗,及時止損才是正確的。說出口,一切難題迎刃而解。


啪嗒,一滴眼淚砸在手背。


情緒決堤,眼淚接二連三湧出眼眶,打湿了外套。


「溫婉,你到底哪兒不高興,給我說出來,再敢憋著不說,我真不要你了。」


「說話,啞巴了!」元祎額頭突突直跳。


「我愛你。」


嘶啞的聲音驟然劃破寧靜,仿佛將時間凍結。


我攥緊了手,布料在手心起了皺,聽著車外人來人往,車內一片死寂。


「溫婉,你醉了還是瘋了?」過了很久,元祎輕輕問。


我紅著眼抬頭,目光瘋狂地盯住元祎的臉,紅唇微張,輕聲挑釁:「我——愛——你,有本事丟下我啊……」


元祎惡狠狠地盯著我紅腫的眼睛,半晌,突然地罵一句:「操……」猛地扣住我的後腦壓向自己的唇。


鹹澀的淚水被卷進口腔,我喘不過氣,無力地軟在元祎懷裡。


「溫婉,你吃準了我拿你沒辦法是不是!」


淚水止不住肆意橫流,我低著頭沒說話。


「哭什麼?我沒說真不要你了。」元祎冷斥一聲。


「元祎哥哥……老公……」我傾吐一口氣,勾住元祎脖子,「是我們溫家配不上你,你不要我,我隻好進喬家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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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低罵一句:「你這個瘋子!我怎麼看上你了!」


我勾起嘴角,抵住元祎低下的頭:「疼。」


「我沒用力氣。」


「不是,卡魚刺了……」


「……」


三更半夜,元祎戴著墨鏡和口罩,陪我從醫院出來。


涼風肆無忌憚地灌入鼻腔,撫平了咽喉的腫痛。


我乖乖跟在元祎後面,他單手插兜,另一隻手拎著藥,晃晃悠悠地走,路燈燈光打在他身上,被切割成斷續的光影。


因為怕被狗仔捉住,我刻意拉開距離。


來往的人群不小心撞了一下,我踉跄幾步,眼看就要栽進一旁的花叢,元祎揪住我的大衣,拎小鳥一樣拉回去,冷著臉說:「多吃點吧,一把小骨頭架子,不怕被撞散了。」


頭發纏在我的臉上,我奮力地撥開,掙扎幾下:「放開……別人會看見——啊……」


元祎一把將我撸進懷裡:「別嘰嘰喳喳的,安靜點兒。」


我隻好用元祎的外套遮臉,隻露出兩隻眼睛。萬一被人抓拍,還可以搪塞過去。


元祎笑笑,裹著我上了車,回去的路上,他心情顯然好了很多,車裡放起我最喜歡的音樂,我心神漸漸放松,裹著元祎的外套,意識模糊。


過會兒,元祎似乎在跟人打電話,聲音斷斷續續的。


「您放心,她睡了。沒吵架,就是累了。我看著她……嗯……」


我緩緩睜眼,窗外的景物已經停了。車停在公寓樓下,聲音是從身後傳來的。


一扭頭,元祎捏著我的電話看向這邊,滿目愛意來不及收回,被撞個正著。


心驟然失重,衣服從肩頭滑落,我僵在原地。


元祎一愣,淡定地盯著我,對那頭說:「媽,溫婉醒了,您要和她說話嗎?」


隨後他掛掉了電話,自然地彎腰撿起外套:「回家。」


見我沒動,他笑笑,摸了摸我的額頭:「別這麼看我,是媽媽不想跟你講話。」


「哦……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元祎勾了魂,我臉一紅,扭頭去推車門,卻忘了解安全帶,下車時差點把自己勒死。


元祎絲毫不掩飾自己的笑聲。


咔噠……


他「好心」地替我解開,慢悠悠鎖車,跟著我進了電梯。


這真是我最狼狽的一次,沒骨氣地哭著告白了,被他拿捏得死死的,回過神,連看他的勇氣都沒有。


我盯著不斷上升的數字,希望趕緊到家,與此同時,元祎高大的身影慢慢靠近,最終把我壓在牆上,俯身問:「躲什麼?」


我硬著頭皮別開臉:「你想多了。」


「噢……」元祎拉長調子,「喜歡我很丟臉?」


「不是。」


答完,才意識到自己掉坑裡了。


「嗯,那就是喜歡我,告白後覺得虧了。」


元祎像我肚子裡的蛔蟲,慢條斯理地說出我心中所想。


我咽了口唾沫,低聲說:「我嗓子疼,不想跟你說話。」


元祎抬起我的下巴:「好,那聽我說,無論你告不告白,都不影響我愛你。


「如果你不想說,以後換我來。


「元祎愛溫婉,記住了嗎?」


他的手滑過我的發絲,隨意地勾弄纏繞,甚至撓撓我的臉頰:「說,老公剛才說什麼了?」


我嘴唇顫了顫:「元祎愛溫婉。」


「對。」他誘哄一般,輕輕耳語,「寶貝真棒,再說一遍。」


「元祎愛溫婉。」


他吧唧親了我一口,這一刻,叮咚,電梯到達終點,門緩緩打開。


門前的福字微微卷了邊,是元祎剛住進來不久,不顧我反對硬貼在門上的,這一刻,卻莫名讓我覺得溫馨。


剛進門,還沒來得及開燈,元祎便猛地將我抱起,低聲在我耳邊說:「寶貝,今晚是不是該有個告白儀式?」


我坐在沙發靠背上,隻能依靠元祎的手臂維持平衡。


「你想要什麼……」


「你……」


我勉強回神,攬住他的脖子,拉近,輕巧地問:「水呢?熱好了嗎?」


元祎呼吸驟然紊亂,咬牙:「溫婉,聲音挺甜啊……」


「光這樣就受不了,以後可怎麼辦啊,元祎……」我貼在他耳邊,輕輕吻過他的皮膚,「我愛你……」


「成,我認命。」元祎抱著我,走進浴室,「今晚別想睡了。」


直到第二天中午,我睡眼蒙眬地從被窩裡鑽出來,摁亮手機,發現竟然一條消息都沒有。


我困惑地抱著被子坐起,揉著酸痛的腰,探身去床邊找拖鞋。


途經書房,發現門開了,元祎坐在裡面,戴著銀框眼鏡,鏡片上反射著電腦屏幕的光。


看見我,他揚揚手,示意我進屋。


「餓嗎?」


我搖搖頭:「你在幹什麼?」


「溫氏的大額轉賬單,每一筆都對得上。」他把電腦擺向我,坐在老板椅裡,轉了個圈,心情愉悅,「溫婉,給老子道歉。我可沒做一丁點對不起你的事。溫婕給我的每一分,我都還回去了。」


「不說話是吧。」他扯住手腕,將我拽倒,「那就拿出實際行動,你冤枉我這事,不能這麼算了。」


我目光如水,靜靜盯著他。


真幼稚。


元祎趾高氣揚:「看你能啞到什麼時候。」


惹惱元祎的後果,是我直接請假三天,斷斷續續喊了三天的對不起,嗓子不但一點沒好,反倒更加難受。


他當然不肯輕易放過我,出門前我要親他,要抱他,趁他不在家,要給他打掃書房。


然後我就會在書房的各個角落裡發現他準備好的「驚喜」。


這天,我在一個抽屜裡發現一隻陳舊的小香豬存錢罐,由於年歲久遠,掉漆嚴重。


它放在抽屜最底層,落了灰,似乎已經被人遺忘在角落裡。


我擦淨小豬腦袋,準備放回去時,元祎回來了。


他站在門口,看清我手裡的東西,一愣:「你從哪兒找的?」


我指指打開的抽屜。


元祎走過來,晃了晃,硬幣劃拉作響。


面對我詢問的目光,元祎解釋:「大概十年前吧,溫婕去孤兒院的時候送我的,後來孤兒院得到溫氏集團的資助,情況好了很多。」


我說:「十年前,溫婕還沒被我爸認回去。」


去孤兒院的自然不可能是溫婕。


一個模糊的念頭閃過腦海,我突然不太確定,轉身去書架上翻找。


元祎走過來,站在我身後:「你想找什麼,我給你拿。」


他足足高我一頭,我踮腳拿的東西,他都可以輕易拿到。


我指揮他把書架頂層的陳年老相冊搬下來,在這個寧靜的黃昏,趴在地毯上,認真翻找當年的老照片。


元祎就在旁邊,撫摸我柔軟的頭發,不時摁住我翻頁的動作,仔細端詳童年的我。


「原來美人小時候是這個樣子啊。」


我耳根泛紅,拍掉他的手,繼續翻,終於,最後一絲光線從地平線消失那一刻,我指尖落在我和媽媽合照的背景裡,那個小小的香豬存錢罐上,抬頭無聲望向元祎。


做好事不留名,卻被溫婕冒名頂替的委屈,心酸,都包含在眼神中。


元祎眼底堆滿愧疚,將我拉近自己懷裡,緊緊抱住我,聲音沙啞:「寶貝,對不起。」


其實這不怪他,當年我和媽媽去孤兒院,也許同情心泛濫,把自己的存錢罐給了元祎,於我來說不過一件小事,自然不會記在心裡。溫氏集團定期做慈善,我和我媽每年會委託別人捐贈一定數額幫助別人。


元祎根本查不到,加上溫婕有意引導,他認錯人很正常。


可我不想說,安安靜靜趴在元祎肩頭,感受到他落在耳畔熾熱又小心的吻。


主動權又回到我手裡。


「喊姐姐。」


元祎無奈:「溫婉,你的世界隻有輸贏嗎?」


第一次談戀愛,我的一切行為都遵循本能,我習慣在一段關系裡掌握主動權,這跟我愛他並不衝突。


我攬著他的脖子,跪坐起身,眼睛一眨不眨地望著元祎。


元祎敗下陣:「姐姐。」


「再喊。」


「姐姐。」


「再——」


元祎掐了我一下,我一哆嗦,住了嘴。


「差不多得了。」元祎抱住我往臥室走,「喊幾句你快活快活,是老公讓著你,可不許得寸進尺。」


過會兒,見我一直默默望著他,突然蓋住我的眼:「還有,不準這麼看人,會出人命。」


重回公司那天,我看到的是 Kevin 忙到飛起的身影。


「A 組,熱搜壓一壓,把咱們剛擬好的詞條放出去。


「B 組!別喝咖啡了!一腦子咖啡!來,準備發布聲明,起草律師函。


「都跟你們說了,安撫粉絲安撫粉絲,粉頭呢,下午喊來,我親自跟她嘮明白!」


由於我休了三天,元祎還把我手機沒收了,我壓根不知道出了什麼事。


Kevin 餘光瞥見我,突然大叫一聲,衝過來:「快!聯系媒體!當事人下午開發布會!注意這不是演習,準備官宣!」


官宣?


腦袋嗡的一聲,Kevin 塞給我一篇稿子,命令:「溫婉同志,現在立刻馬上背熟,請配合我的工作。」


說完,人不見蹤影。


我低頭,默念稿子。


「大家好,我是向舟傳媒制作人溫婉,旁邊是我的老公,元祎。」



!!!


我捏著稿子,愣在當場。


「溫婉姐,媒體記者馬上就到,有幾家和我們關系不錯的,開場前需要和你對一下稿子。」助理 2 號踩著高跟,腳步如疾風,招招手,抓來一個戴眼鏡的實習生,「喊一下元祎。」


我仿佛錯過了一場世界大戰。


我不在的三天裡,到底發生了什麼?


很快,老板替我回答了這個問題。


一疊報紙扔在我面前,老板嚴肅開口:「溫婉,你到底想幹什麼?」


不論是雜志還是報紙,乃至手機新聞,娛樂版塊頭條無一例外都被我和元祎的身影佔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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