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
《此花有毒》, 本章共3598字, 更新于: 2025-06-24 16:59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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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門口的人越聚越多,她更加得意。


 


我懶得反駁她一句。


 


她不會以為這樣說就能讓所有人幫她指責我吧?


 


大學生是傻,不是蠢。


 


果然,馬上就有圍觀的人提出了疑問,


 


「大媽,你讓親生女兒打工去供養女讀書?不對吧,是不是你女兒考不上大學啊?」


 


「是啊,哪兒有這麼聖母的人,反正我是不信。」


 


她本來就是顛倒黑白,當著這麼多人的面被戳穿就更加心虛,連聲音都虛了幾分,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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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都是一家人,誰去上學都一樣……」


 


「你必須幫你姐姐,你別忘了,是我給你一口飯吃!」


 


這一幕無比眼熟。


 


她口中的幫,就是以我的名義去借高利貸,錢是他們拿的,最後卻要我還。


 


在他們心裡,給我吃剩飯,穿別人不要的衣服,靠我自己摸爬滾打二十年努力生活就是他們說的養育之恩。


 


如果不是我知道自己是被拐賣的,他們還要拿「養育之恩」來壓迫我到多久?


 


在所有人好奇的目光下,我諷刺一笑:「那你報警吧。」


 


媽媽愣住了,她沒想到我會是這種反應。


 


我把手機展示給她看,上面赫然顯示著 110 的號碼,


 


「既然你非要逼我,那我們報警,問問警察養女有幫姐姐還錢的義務嗎。」


 


剛準備按下撥通鍵,就見她一骨碌爬起來,怨恨地蹬了我一眼,隨即灰溜溜的逃走了。


 


我看著她倉皇離去的背影,不由得嗤笑。


 


果然,她根本就不敢報警。


 


12


 


沒有我給他們收拾爛攤子,光靠姐夫和爸爸的收入,根本不足以彌補家裡的彌天大洞。


 


為了還債,姐姐隻好把花店賣掉。


 


可這還不夠。


 


無奈之下,她隻好把家裡的房子抵押出去,這才勉強還清了債務。


 


沒了房子,一家老小隻好搬進城郊的老式筒子樓,他們搬了新家,還是有原來的學員找上門要精神損失費。


 


最離譜的是,姐夫跑了。


 


13


 


即使這樣,姐姐仍然不放棄自己的發財夢。


 


她堅信水晶花能帶她脫離苦海,走向人生致富路。


 


於是在賣掉花店後,她把所有原料搬進了筒子樓,每天天不亮就開始做水晶花。


 


這一次,她汲取了教訓,終於知道開窗通風的重要性。


 


由於原料堆積太多,水晶花散發出的氣味順著風飄到其他住戶的房屋裡,頓時引起了鄰居的不滿。


 


隔壁的老太太拄著拐杖,聲音卻異常洪亮,


 


「你們家到底在做什麼東西?我年紀大了,聞不得臭味,要是你們不改的話,麻煩盡快搬走。」


 


姐姐充耳不聞,一心都撲在她的水晶花上。


 


媽媽不敢跟老人多說,就把奶奶帶出來和老太太對罵:


 


「關你什麼事,S老太婆!我孫女是有大出息的人,耽誤了她做事你負的起責嗎?」


 


筒子樓隔音效果不好,這一鬧,其他住戶也開始紛紛指責他們的不是。


 


結果沒過幾天,奶奶就因為中毒被送到醫院去了。


 


其他住戶知道了,都說奶奶是被她孫女害的。


 


對此,姐姐在家裡大發雷霆。


 


她惡狠狠地說:


 


「一群長舌婦!等我發財了,看我怎麼收拾你們。」


 


她不S心,拿著賠償剩下的錢購買了大量的造花液,說要在家裡重新開一個培訓班。


 


這次,爸爸終於發火了。


 


他踢翻了所有原料,把姐姐做的水晶花摔了個粉碎,在姐姐的尖叫聲中狠狠地甩了她一個巴掌!


 


「我們家變成這樣,都是你害的!」


 


他們隻顧著爭吵,互相推卸責任,甚至開始動手。


 


所有人都沒注意到,爸爸抽煙時劃過的火柴棒並未熄滅。


 


14


 


筒子樓炸了。


 


接到消息的消防員來得非常迅速,但是由於路段過於狹小,樓底下甚至有好幾輛私家車違規停放,等他們費盡千辛萬苦把消防車開進去滅火的時候,爆炸的那一層樓已經燒了一半。


 


幸運的是火勢不大,基本上所有人都逃了出來。


 


除了爆炸的那一家。


 


姐姐被抬出來的時候,懷裡的嬰兒已經沒了氣息。


 


而她整個人高度燒傷,面目全非,陷入了重度昏迷,當即被送入手術室。


 


凌晨三點,醫生宣布搶救無效。


 


她S了,S在她最愛的水晶花手上。


 


爸爸和媽媽由於事發前離門較近,發生爆炸後就掙扎著爬了出來,身體各處都有受傷流血,卻並沒有嚴重燒傷,算是勉強保住了一條命。


 


雖然沒有生命危險,但他們再一次面臨巨額賠償。


 


這一次,他們要賠償整整一棟樓。


 


在消防員的審視下,媽媽蒼白地對他們說:


 


「我還有一個女兒,她賠得起,讓她賠。」


 


她拼命撥打我的電話,卻怎麼也接不通。


 


她不知道,此時此刻,我已經和我真正的父母團聚。


 


15


 


重生以來,我一直在尋找親生父母的蹤影。


 


無論是故意拋棄的,還是無心落下的,我都想找到他們,了卻我心中的執念。


 


第二次採血入庫後,我收到了公安局的通知。


 


我的 DNA 對比成功了!


 


也許是母子間的心靈感應,剛到警局,我一眼就認出了人群中我的親生母親。


 


瞬間,淚如雨下。


 


「媽!」


 


「我的女兒!」


 


分別二十來年,終於在這一刻,我和我的親人團聚。


 


在知道我把這些年來的遭遇以後,母親和父母哭成了淚人。


 


他們當著警察和眾多記者的面發誓:「我的女兒是被拐賣的!」


 


二十一年前,他們帶著兩歲的孩子來蜀都旅遊。


 


這是他們第一次見到連綿起伏的高山,正驚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,一轉身,孩子沒了,介紹他們來這個景點的人也不見了蹤影。


 


這麼多年過去了,他們依舊記得那兩人的名字。


 


男的叫郝正愷,女的叫蔡國芳。


 


旁邊的記者聽到這兩人的名字,莫名覺得有些耳熟。


 


他忽然站起來一拍大腿,


 


「這不是前段時間火災爆炸那家人嗎?」


 


16


 


養父養母的騷擾仍在繼續。


 


他們發來的怒罵,哀求或痛斥威脅都作為重要證據,被警方所掌握。


 


十月,公安部成立專項組,正式啟動代號「111」嚴打人販子行動。


 


與此同時,警方發布了 A 級通緝令,公開通緝七名重大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在逃人員。


 


其中兩人,正是我的養父和養母。


 


十一月,警方抓捕了在逃人員郝正愷及其妻子蔡國芳。


 


被抓的時候,兩人還在喊冤。


 


「我是偷了小孩,但我辛辛苦苦養了她那麼多年,也是把她當親女兒看待,憑什麼還要抓我(們)?」


 


一直舉著相機,沉默記錄的記者終於忍不住爆了粗口:


 


「放他娘狗屁!偷人家的孩子,你們就是人販子!」


 


他們拒不認罪,在鏡頭面前跪地哭泣賣慘,企圖讓我為他們作證。


 


開庭前,我見了他們最後一面。


 


養父仍舊保持著不可一世的樣子,認為我還是那個任人拿捏的孩子,趾高氣昂地命令我,


 


「你去跟他們說都是誤會,趕緊把我弄出去。」


 


養母緊張地四處張望,看見不遠處守著的警察慌了神,試圖穿過圍欄拉我的手,


 


「思齊,媽媽錯了,我以後再也不會讓你幫姐姐了……你幫幫我,你去跟他們說,這都是誤會,好不好?


 


「媽媽養了你這麼多年,沒有功勞也有苦勞,你不會見S不救的,對吧?」


 


難聞的惡臭撲面而來,我皺著眉後退一步,毫不掩飾自己的厭惡。


 


「誤會?」


 


我輕笑一聲:


 


「把所有的家務推給我,不讓我上桌吃飯,讓我趴在地上學狗叫是誤會?


 


「不給我學費,讓我在冬天穿著爛袄子去求別人收留,喊我小賤人、狗雜種是誤會?


 


「錢丟了,你說我偷錢,打到我承認是我偷的;你賭博,叫我去裝孤兒跪在天橋底下要錢,要不到錢就對我拳打腳踢,把我踢到內出血也不管……


 


「我剛被你們抓的時候,你們就在不遠處冷眼看著我媽我爸在大庭廣眾之下,下跪磕頭!她求老天爺開眼,求你們大發善心把孩子還給她,她哭到瞎了一隻眼睛,我爸之間一夜白了頭,這些都是誤會嗎!」


 


那一年,他們跪在地上,街號巷哭,肝腸寸斷。


 


爺爺奶奶,外公外婆都從遙遠的外地趕來了。


 


他們走街串巷,拿著我的相片挨家挨戶地問:


 


「你有沒有見過我家小孩?是個女孩兒,臉圓圓的,長得很漂亮。」


 


被驅趕,被呵斥,被恐嚇。


 


一個家庭, 七口人,二十多年來從家庭富裕到遣盡財物,為了那點或真或假的消息在全國各地跑來跑去。


 


每一次,都是失望而歸。


 


一個人能有幾個二十三年?


 


就因為人販子的一念之私, 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從此家破人亡, 再不得安寧。


 


人販子, 就該S。


 


17


 


第二年三月,郝正愷,蔡國芳拐賣兒童案正式開庭。


 


一審,判處被告人六年有期徒刑,賠付 80 萬。


 


被告人上訴,遂隔月二審。


 


爸媽信了,明令禁止我不準再去姐姐的花店。


 


「孩如」將犯人移交監獄的過程中,法院又收到了來自筒子樓居民的聯名上訴,要求犯人賠償他們的財產損失。


 


走出法院,記者蜂擁而至,卻集體沉默。


 


在我身後,是無數個舉著尋親信息牌的父母,親人。


 


他們眼神堅毅,固執地高舉著牌子,他們要讓人們看見,他們要孩子知道, 你的親人正在找你。


 


有人說六年太少, 人販子就該嚴懲;


 


有人說賠償太少,二十幾年就隻還來 70 萬;


 


還有人打著人販子必須S的旗號,在網上掀起了一股討伐風流。


 


事實上, 我活了兩世, 深知在偌大的中國找一個人是有多麼艱難。


 


如某位大人物所說:拐賣人口就如同燒不盡的煙灰, 不斷衝擊人類良知的底線。


 


有市場就有買賣, 我們無法阻止類似事件的再一次發生,能做的就隻有不遺忘, 不忽視,不放過。


 


不遺忘已發生的慘劇,


 


不忽視陌生人傳播的尋親信息,


 


不放過每一個犯下滔天大罪的人販子。


 


二零年,DNA 技術開始應用於打拐工作。


 


經過長期不懈的努力,歷經幾代改革, 採血入庫這一系列程序逐漸趨於成熟。


 


多年來,已經幫助近千名被拐或走失兒童找到親人。


 


無數人一代又一代的努力, 隻為讓迷路的孩子回家。


 


18


 


我的故事已經結束, 但打拐的故事從未停止。


 


中國打拐的力度從未收斂, 從尋親節目到各方聯合行動,從建議買賣同罪到通過法律手段加大打擊力度。


 


有的孩子找到了,留給父母的卻是一具分不清面容的屍骸;


 


有的孩子找到了, 卻拒絕與父母相認,隻因自己和養父養母有了割舍不掉的情感。


 


離家的路有千萬條,回家的路卻隻有一條。


 


紅星的光芒照耀著前路,指引每一個孩子找到回家的方向。


 


如果遇到迷失在外的孩子, 請告訴他(她),


 


孩子,回家。


 


(完)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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