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4章

《說好的離婚,七零糙漢反悔了!(下)》, 本章共3215字, 更新于: 2025-06-24 14:52:55

就是環境不太好,偌大的廳,人流很雜,亂七八糟的顏色飄來飄去的,她適應不了一點。


不過也不擔心安全問題,出版社的員工也有男同志,大家結伴而來的,也沒啥事。


打了個招呼,準備先走,沒想到會在門口遇到熟人。


要不說這個世界小呢。


這個熟人,她差點都忘光了。


要不是今天看到這個人,都想不起從前那些事,她沒有打招呼,假裝沒看見。


林少同卻湊過來,“陳可秀。”


他現在可不是像瘦猴的模樣,臉依舊是尖的,長相沒有多大的變化,不過是臉上多了幾顆痣,也有了皺紋。


四肢都挺瘦弱的,不過挺著個大肚子,幾乎要把襯衣撐破了。


頭發打了發膠,幾乎是衝天而起,卻讓人無端覺得油膩。


陳可秀凝眉,淡淡地嗯了一聲。


林少同還算平和,倒是沒有說之前的那些恩怨,語氣裡帶著些許炫耀的意味,“來唱歌嗎?我請你吧。”


“不用。”陳可秀直接拒絕。


林少同臉色冷了冷,“你還是跟之前那樣,拒人於千裡之外,我真不知道你有什麼好拽的,實在是能裝。”


哪怕現在過得不錯,他也記恨陳可秀。


他也沒對她怎麼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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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自覺跑路了,沒想到,還能因為陳可秀的事情,把張春桃送了過來。


本來還想著,能不能接他爸或者他媽的位置,張春桃送過來,就大吵大鬧的,直接把他工作搞沒了。


收獲的是一個大肚子的鄉下丫頭,張春桃沒皮沒臉的,從來都不給誰面子。


還把他爸媽都搞下崗了。


簡直就是來克他家的,可他還不能怎麼著。


日子過得磕磕絆絆的,三天兩頭都在吵架,偏偏張春桃力氣大,身為一個男人,居然打不過她,別提多憋屈了。


也就是這兩年,靠著家裡以前的人賣跟人家合伙開了個歌廳,老掙錢了,日子才能過得好了一些。


他抖起來了,看到陳可秀,不說得報復,最少也是要炫耀炫耀的,不然都對不起如今的身份。


陳可秀翻了個白眼,“我有你能裝嗎?裝的好像跟五好青年一樣,騙婚,這是你幹的事兒吧?”


還擱她這面前裝呢,幸虧她當初對林少同一點意思都沒有,要不然還得掉入陷阱。


張春桃涉世不深,家裡給他灌輸了貪心的思想,直接掉入坑裡。


雖然因為懷孕,隻能“無奈”幫她找老公,而事情的起因本來就是因為林少同。


這個世界是沒有報應的,這麼一個渣渣,居然還能混得人模狗樣的。


林少同聽她提當初的事兒,就十分來氣。


什麼騙婚不騙婚的,壓根就沒想過結婚,誰知道招惹了張春桃,這個瘋婆娘還敢做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。


最後還找到他了,這輩子差點就栽了。


“也別說那些了,咱們這個緣分不淺的。小學能做同學,長大了能在外地遇到,現在還能遇到。世界這麼大,你就沒想過咱們有緣分嗎?老朋友,就別爭鋒相對了,請你唱歌喝酒。”


“我可沒這興趣,誰知道你會在酒裡放什麼東西?”


陳可秀撇撇嘴,完全不給面子。


林少同的臉黑了黑,“我已經好好跟你說話了,夾槍帶棍的幹什麼。我自己的歌廳,你說呢。”


陳可秀哦了一聲,“沒興趣。”


她的反應平平,眼睛都沒抬一下,更不覺得這點成就有什麼好震驚的。


林少同本來以為,說不定能得到她另眼相待,又或者是吃驚的目光。


然而什麼都沒有。


他引以為傲的成就,就好像是一堆臭狗屎,壓根不值一提。


多年前是這樣,現在依舊是這樣,他心裡的火,噌噌噌直往頭上冒。


許多年前沒得到的東西,時過境遷,自覺混的不錯了,還是沒能得到。


就像是一種執念,一種不被滿足的情緒梗在心頭,他伸手去拉陳可秀,“裝什麼裝啊,你來這裡不就是唱歌喝酒的嗎?現在,我免費請你,別拿喬。”


第995章 惡人自有惡人磨


見他湊過來,陳可秀條件反射,一巴掌打在他的臉上,“滾開。”


然後搓了搓不小心被他拉過的手腕,哪怕隔著衣服,都覺得惡心。


“你別給臉不要臉。”林少同冷臉威脅,“你要知道,這裡頭都是我的人。別以為你男人當什麼軍官,我就不敢動你,要是不聽話,你試試看。”


陳可秀嘖嘖兩聲,“那你就試試看咯。”


林少同就是個慫貨,口頭上的將軍,行動上的矮人,這點威脅的話還嚇不到她。


是,有的地方比較亂,那也不是無法無天的。


林少同氣急,“你等著,我去招呼人。”


陳可秀點點頭,“好的。”


等林少同進了歌廳,她轉身就走。


她又不是有毛病,經過等風等雨等愛人的,可沒有等著臭狗屎的道理。


不過沒能走掉,剛走了兩步,衝過來一個電線杆子,一把就抓住了她的手。


“是不是勾引我男人了。”


陳可秀:“……”


出門就應該看黃歷,遇到一條瘋狗不算,又遇到一條。


從面相上看,已經看不出張春桃那張秀氣的臉了,唯一不變的就是那說話令人想把耳朵割掉的嗓子。


這個像鴨子叫,然後裡頭好像摻雜了磨砂紙擦地板的聲音,她能記一輩子。


陳可秀甩開她的手,“張春桃,沒完了?”


張春桃又瞅了她一眼,“你哪位?還知道我的名字?說,你和林少同好了多久了?你信不信我提刀砍死你。”


陳可秀也無語了。


行吧,都過了十幾年了,也就草草見過幾面,哪怕積怨已深,始終是不熟悉的。


認不出來也正常。


她整理著袖子,“我是陳可秀,你覺得我能跟林少同有什麼嗎?給你一個建議,實在是覺得無法忍受,不如直接砍他。”


張春桃怔了怔,立刻後退了幾步。


當初因為跟她堂哥一起搶劫,她雖然懷孕了,也被關了不少的時間,現在都還有心理陰影。


隻是看到陳可秀,都有些害怕。


陳可秀扯扯嘴角,這防備的架勢,不知道的,還以為她才是受害者。


過了這麼多年,張春桃也沒有那麼傻了,至少也明白,陳可秀看不上林少同。


想著當初因為頭腦發熱做出來的事兒,都覺得不舒服,她也沒多話,直接衝進了歌廳。


恰好跟帶著兩個人出來的林少同撞了個正著,她二話不說,劈頭蓋臉的就往林少同頭上打。


因為她比林少同高一點。


林少同顧及面子,而且又打不過,抱頭鼠竄的同時,呵斥給他看場子的兩人,“看戲呢,把這瘋婆娘給我拉開。”


張春桃瞪了一眼,“我看誰敢,我們夫妻之間的事,誰要是動我一根手指頭,我就報警。”


她這些年,就是這種處事方式。


兩個人打架,不管是輸還是贏,她都要報警,說林少同打她,她跟個麻杆似的,哪怕是佔據了上風,也不是被譴責的那方。


不管林少同怎麼哭訴,都沒人相信他才是被打的那個。


況且也不怎麼好意思說沒打過一個女人,隻能忍氣吞聲。


他想離婚,但是張春桃不同意,她覺得她的一輩子都被林少同毀了,就是爛都得爛在一起。


隻要提離婚,張春桃就能把他打到半死。


這兩年發家致富了,花花心思沒少動,始終隻是敢偷偷摸摸的,張春桃又盯著,還沒摸到別的女孩子的小手,就被她攪和了。


就如同現在,當著別人的面給他一頓暴打。


他不敢還手。


不是脾氣好,單純就是怕當著眾人的面還手了,最後沒打過,還丟人。


招呼的兩個看場子的,就是過來打工賺錢,人家兩口子打架,確實不好摻和,隻能假裝沒看到。


張春桃扯著他的頭發打,“我有沒有跟你說讓你老實點,又在外面給我亂搞。你不要臉我還要臉,賤人……”


她罵罵咧咧的,動靜也大,惹的歌廳裡的顧客出來看,把門口圍的水泄不通。


“大家都給我聽好了,林少同是我男人,誰要是敢靠近他,和她有點啥,我連你們一起打。”


林少同隻能叫屈,“我什麼都沒做,你發什麼神經。”


張春桃把他推倒在地上,一腳踹過去,“沒做?你剛剛是不是騷擾女同志來的!再讓我看到,你這歌廳也別開了,全都給你砸了!”


她可不敢說陳可秀勾引林少同的話了,就怕被抓進去,暗無天日的關。


她出了一口氣,這才一屁股坐在林少同的肚子上,“聽到沒,以後老實點。”


林少同氣得要命,還要招呼顧客,“大家別看了,該吃吃,該喝喝,該玩玩,我媳婦兒跟我鬧著玩呢。”


現在正開門做生意,都跑出來看戲了,沒人消費,到時候合伙人還得生氣。


隻能先安撫顧客了。


顧客們對視一眼,都覺得很好笑,這哪裡是鬧著玩,簡直是衝著重傷去的。


不過,常來的顧客都知道,這家的二老板經常被打的,隻要稍微出格一點,就會被她媳婦打。


也沒人拆穿,隻能回去喝酒唱歌跳舞了。


等人都走了,林少同才咬牙切齒地說道,“你有病啊?沒有歌廳哪來的好日子,你非要把這裡鬧翻了才行嗎?”


“沒有歌廳,那你就去工地幹活。我已經警告你了,你這輩子都是我的人,敢招惹別的女人,我把你們倆都殺掉。”


“現在沒有女孩子敢挨你的邊,你還敢霸王硬上弓是不是?就喜歡騷擾女同志是不是?”


她一說話,就抽林少同一巴掌,陳可秀遠遠的聽著,都覺得爽。


這巴掌聲,太清脆了。


惡人自有惡人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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