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《三千塊的玫瑰花》, 本章共3795字, 更新于: 2025-04-14 14:59:29

沈昀腿受傷,治療需要很多錢。


 


而他也因這場意外,性情大變。


 


可我喜歡他,怎麼樣都喜歡。


 


所以我一天打三份工,隻為給他賺治療費。


 


直到有一天——


 


我打聽到了一個專家,想給他換醫院,但需要先支付三千治療費。


 


彼時,我也恰好隻剩三千,多一分沒有。


 


但錢包放在沈昀那裡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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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去找他,他把空錢包丟給我,語氣陰陽:


 


「熙熙不太開心,我就給她買了束花。」


 


「你不是希望我開心嗎?我給她花錢,我就開心。」


 


「沒辦法,隻有三千塊的玫瑰才配得上她。」


 


溫熙,是他的小青梅。


 


這一刻,我忽然覺得沒意思透了。


 


轉身離開時——


 


爸爸的電話打了過來:「今天就是最後期限,你真的決定好要為了一個殘廢,放棄繼承家產嗎?」


 


我沉默一瞬,而後搖頭。


 


「不,我選擇放棄沈昀。」


 


1


 


晚上八點,我兼職剛下班。


 


準備回家時,鈴聲響起,是師兄孟歸年打來的電話。


 


「西棠,我剛聽說六院新來了個專家,曾治愈過和沈昀同樣情況的病人。」


 


聞言,我心裡驟然一喜,連忙追問細節。


 


得知如果要換醫院,那麼到六院後,就先需要支付三千塊的治療費。


 


「那你身上還有錢嗎?如果沒有的話,我可以幫……」


 


「有的,我有錢。」我打斷了師兄的話。


 


我知他是好心,這兩年來竭盡全力幫我和沈昀,可到底已經麻煩了太多。


 


人情,永遠都是最難償還的。


 


所以我繼續說:「師兄放心,我打工的錢過兩天就要發了。手頭現在也有一點積蓄,還沒到山窮水盡的地步呢。」


 


聽出我言語裡的拒絕,孟歸年也沒再多說什麼,隻叮囑我有困難可以找他。


 


畢竟,我們曾是一個老師帶出來的同門師兄妹。


 


我知他話裡的欲言又止,可每個人都得為自己做出的選擇,付出相應的代價。


 


我選擇了沈昀,這條路我便隻能蒙頭走下去。


 


掛斷電話後,我騎著共享單車轉了個彎,徑直去了沈昀家。


 


我並沒有欺騙孟歸年。


 


這兩年為了給沈昀治療腿疾,我們差不多花光了所有積蓄。


 


可我現在一天打三份工,雖然有些累,到底也能勉強支撐。


 


前兩天沈昀又做了一個治療,花了一大筆錢,積蓄的確是不多了。


 


但算了算餘額。


 


我現在應該還剩下三千,剛好能夠解此次的燃眉之急。


 


而我租的房子在城中村,不太安全,時常有小偷撬門。


 


所以賺的錢,我全部都會放在沈昀那裡,每次需要的時候再去找他。


 


八點半,我準時敲開沈昀家的大門。


 


他坐在輪椅上,神色自若,看起來今天心情還不錯。


 


自從出事後,沈昀就變得喜怒無常,總是易暴易怒。


 


可我喜歡他,怎麼樣我都喜歡。


 


所以我願意傾盡所有陪他。


 


我想,隻要他願意讓我陪在他身邊,總有一天我能夠融化他的心。


 


思緒回籠。


 


我伸手讓他推進屋,邊走邊說六院那個專家的事。


 


「阿昀,如果這次順利的話,你就能站起來了。」


 


曾經意氣風發的少年,如今卻隻能坐在輪椅上,我比誰都心疼他。


 


聽著我的話,沈昀沉默了一瞬。


 


而後雙手握住輪椅。


 


我腳步順勢停住,他微微側目,臉色已經沒有剛才好了。


 


「又是你那個師兄給你的消息?」


 


我點頭,倒也沒隱瞞。


 


「雖然不知道後續還要多少錢,但咱們一步一步來。我已經打聽好了,轉過去隻需要先支付三千治療費,我記得咱們上次治療後,剛好還剩下三千,正好能解燃眉之急。」


 


聞言,我直接松開手,熟練地走進沈昀臥室,將錢包拿了出來。


 


而他就坐在客廳,意味不明地盯著我。


 


「怎麼了嗎?」


 


我晃了晃手裡的錢包,想著是不是他買了些什麼日用品。


 


但如果花掉一些也沒關系。


 


我這邊還留了點生活費,應該能夠補足這三千塊。


 


他沒回答,隻忽然輕笑了聲,然後伸手拿過錢包。


 


打開,又一次丟給我。


 


我低頭看著懷裡的錢包,裡面空空蕩蕩,一分沒有。


 


「沒錢了?」


 


我愣了一下,又看了一眼他家客廳。


 


語氣還是一貫的平靜:「阿昀,你是買了什麼東西嗎?」


 


三千塊對我們來說,也算是一筆不小的支出了。


 


他點頭,語氣帶了點漫不經心。


 


「昨天熙熙來看我,她有點不開心,我就給她買了束玫瑰。」


 


溫熙,是沈昀的小青梅。


 


也是他有過好感的女生。


 


所以我每次聽到這個名字,心裡都有一點不舒服。


 


畢竟我和沈昀,如今是男女朋友,雖然我覺得他還沒有那麼喜歡我。


 


如今,更是背著我給她買花,我心裡不舒服。


 


見我不說話,沈昀臉上又帶了點拙劣笑容。


 


「付西棠,你不是希望我開心嗎?我給她花錢,我就開心。」


 


他如今總是這樣惡劣。


 


在出事之後,他性格大變,就愛說一些傷人的話,和從前的他大相徑庭。


 


可我始終記得記憶裡的那個溫柔少年。


 


所以我做了個深呼吸,努力平復著心裡頭的洶湧情緒,然後繼續詢問。


 


「可就一束玫瑰,應該用不了這麼多錢吧?」


 


對此,沈昀點了點頭,然後又推著輪椅緩緩來到我面前,我順勢蹲下與他平視。


 


他笑著伸手撫摸上我的臉,語氣難得溫柔。


 


他說:「正常來說,一束玫瑰的確花不了這麼多錢。可是熙熙不一樣,隻有三千塊的玫瑰才能夠配得上她。西棠,你別小氣,就三千塊而已,你再多打一份工,不就賺回來了嗎?」


 


溫柔的語氣裡帶著明顯的拙劣,一字一句都像把鈍刀子,毫不留情戳在我心口上。


 


我看著他,耳邊則不斷回蕩著他剛才說的這句話。


 


心口有些難受,卻還是不S心,然後又問了一遍:「阿昀,你在開玩笑嗎?」


 


我是孤兒,他如今也是孤兒。


 


沒有父母能夠託舉,又要治療腿疾,每一分錢都必須精打細算,為此我累到幾度暈倒。


 


我不求他多感動,隻要他能夠每天都多喜歡我一點點,這便足夠了。


 


可現在看來,好像並不是這麼一回事。


 


之前,他好像真的是一點都不在乎我。


 


聽著我的話,沈昀微微挑了挑眉,冰涼的手指劃過我臉頰,帶著陣陣刺痛。


 


「付西棠,熙熙和你不一樣,她配得上天底下所有最好的東西。沒有這三千塊錢,我可以不治療腿疾,但是她不能沒有玫瑰,你明白嗎?」


 


我是真的很喜歡沈昀,喜歡到可以為他奉獻一切。


 


可他如果永遠都不能給我一點點好的反饋,那麼再深的愛,也注定會被消磨殆盡。


 


至少在這一刻——


 


聽著沈昀的話,我忽然就覺得很可笑。


 


也覺得真是沒意思透了。


 


2


 


我和沈昀的相識,遠比他以為的要更早。


 


外婆去世後,我就成了孤兒。


 


我一個人吃飯,一個人上學。


 


生活好像就是一潭S水,永遠都激不起半點波瀾,渾渾噩噩度日。


 


直到那一天——


 


我放學回家,路上遇到了幾個小混混,他們要我交保護費,不然就要打我。


 


可我真的沒有什麼錢。


 


僅有的幾十塊,如果再被他們搶走,我或許會餓S。


 


在被打S和餓S之間,我其實一個都不想選,可人被逼到絕境,總是會崩潰的。


 


我握著錢,S也不肯松手。


 


混混一個巴掌甩在我臉上,頭昏腦漲間,我有些看不清眼前方向。


 


再後來,就是比較俗套的英雄救美。


 


沈昀忽然出現,憑一己之力打贏了所有混混,然後親自送我回家。


 


臨走時,他像變戲法似的,變出了一塊草莓蛋糕。


 


草莓蛋糕很甜,甜到了我心坎裡,那應該是我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蛋糕了。


 


我記住了草莓蛋糕的天,也記住了送我蛋糕的人。


 


沈昀,我喜歡他。


 


可我們的相遇,隻有我記得,沈昀轉頭就忘記了我的存在。


 


不過沒關系,我有了目標,知道自己要做什麼。


 


所以我拼命和沈昀考上同一所大學。


 


因為老鄉的緣故,在大學裡我們有了認識的契機,又順理成章成了朋友。


 


大學四年,我始終陪在他身邊,牢牢佔據著朋友的位置。


 


但喜歡一個人,真的很難隱藏。


 


我並不清楚他對我的想法,隻是從他越來越溫柔的態度裡,我覺得或許我能願望成真。


 


可我還沒等來那一天,就先等到了沈昀出車禍的消息。


 


一家三口,除了沈昀外,都當場身亡。


 


而沈昀也因此在醫院躺了足足大半年,雙腿落下隱疾,看起來完好無損,卻怎麼都站不起來。


 


那場意外,賠的錢也並不多。


 


甚至沒到一年,為了治療腿疾,沈昀就已經花光了所有積蓄。


 


曾經意氣風發的少年,如今卻連站也站不起來。


 


那些來看望他的朋友眼裡,大多都含著憐憫和惋惜,而這樣的眼神無疑是往他心口戳刀子。


 


也是那段時間,沈昀性格大變,言語尖酸,為此嚇退了所有的朋友。


 


就連他曾有過好感的青梅溫熙,也在這段時間裡直接選擇出國留學,連告別都沒有。


 


隻有我,一如既往留在他身邊。


 


我不在乎他是否殘疾,僅憑著當年的那一點甜,隻有他喜歡我,我就能永遠陪著他。


 


可後來,溫熙又回來了。


 


縱然再陰晴不定,可面對溫熙,他始終還是那個溫柔的大哥哥。


 


從前沒有對比,便也不覺得有什麼難過的。


 


可如今有了溫熙,沈昀一次又一次的嘲諷與抗拒,我會難過。


 


但我們是男女朋友。


 


我要相信我們之間的愛,愛能抵萬難,我一直都在心裡告訴自己。


 


可有時候,愛也並非能夠抵萬難。


 


就像此刻,他親口告訴我他給沈熙買了三千塊的玫瑰花。


 


這件事——


 


足以讓我對他的滿腔愛意,如冷水潑火,徹骨寒冷。


 


3


 


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去的,有些渾噩。


 


直到走進自己的小屋。


 


看著四周斑駁的牆面,我才逐漸回過神。


 


其實,我原本也可以將生活過得很好的。


 


大學時,我遇到了個很好的老師,給我申請補貼,帶我跑各種新聞現場。


 


孟歸年作為師兄,無論在學習還是生活中,也都很照顧我。


 


倘若沈昀沒有發生意外,按照我對未來的規劃,我應該會在自己喜歡的領域發光發熱。


 


可治療,需要太多太多的錢。


 


而我所學專業,更多的都是為熱愛而來,並非為錢財,也沒有太多的錢。


 


但我需要錢,我需要幫助沈昀。


 


所以我選擇離開,去找一些來錢快的工作。


 


我的人生,就像個陀螺,開始不停旋轉。


 


思緒如潮水般湧,我坐在角落那個破舊的小沙發,心情有些沉悶。


 


不知過了多久,大門被人敲響。


 


是樓上那個一直都很照顧我的鄰居王姨,她手裡捧了塊小蛋糕,站在我家門前。


 


笑呵呵地看著我說:「西棠今天二十五歲了,該吃塊小蛋糕,慶祝慶祝。」


 


一句話,直接將我的眼淚逼了出來。


 


我低頭看著蛋糕上的草莓,恍惚間和記憶裡的蛋糕重疊,我哽咽著說了聲謝謝。


 


捧著蛋糕回到房間,還沒來得及吃。


 


沈昀就忽然打了個電話過來。


 


往常我們吵架後,他都一定不會主動服軟,每次都是等著我去哄他。


 


這次居然主動給我打電話了?


 


我心裡頭竟然還可恥地升起了一絲隱秘的喜悅。他是不是記得我的生日,所以打電話來向我道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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