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章

《初箋》, 本章共3532字, 更新于: 2025-01-16 15:34:51

  鍾華甄已經很久沒見李煦,除了接到過他那封字跡潦草的信後,他們間沒再有過聯系。


  青州現在快五月,是厚衫換薄衫的日子。


  鍾華甄還小的時候並不用在意,身子漸漸有形後,以束胸相遮,現在已經有十八歲,在冬日尚且能遮身子,夏日便是束胸,也遮不住身子的曼妙。


  她以養病為由,搬到鄧城,長公主則依舊帶著孩子待在主城的威平候府。小七的身份尚未暴露,照長公主的意思,是打算在孩子五歲的時候公開身份。


  小七現在已經會叫人,走路穩穩,每次撲到她懷裡時,都黏糊糊地叫她甄兒,親她的臉頰,小聲說要飯飯。


  長公主每次見到時心都化了,抱著孩子親自喂粥吃。


  鍾華甄以前還帶著孩子出來玩,但小七這次出門前發了燒,治好後身體虛弱,不適合出門。


  她身邊有路老的醫書,又有長公主身邊的萬大夫教,自己漸漸也會診些病,診得出小七的身子如何。


  鍾華甄陪了小七兩天後,見他又活潑起來,這才嘆氣出了遠門。


  鄧城是座寧靜平和的小城,不是商道必經之路,周圍也沒什麼出名的地方,百姓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,是別處少見的平和。


  這裡沒人認識鍾華甄,但他們知道威平候世子在這裡養身子,每次見她帶著帷帽,後面跟著兩個婢女一起出門,都以為她是她自己身邊得寵的妾室。


  這是鍾華甄少有的清闲,隻不過偶爾會想長公主和小七。


  鄧城城門外有片藥草地,是鍾府讓百姓種下的,鍾華甄經常過去採草藥,她每次出門時會帶兩個會武的婢女。


  初十天氣好,微風吹拂到人身上時,溫暖舒適。鍾華甄和往常一樣出門,手裡跨個小藥籃。


  久病成良醫這句話有些道理,至少她在學醫一事上很有天賦。


  鍾華甄聽過李煦在外的戰績,知道他最近一定是忙碌的。她身上的衣著輕便,雖帶帷帽,但看得出是女子裝束,杏色衣衫繡綠竹,腰細可用掌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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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鄧城城門外是片寬闊的平地,地上有剛長出的嫩草,當她看到李煦領一行人策馬進城,鍾華甄有些恍惚,以為自己看錯了人。


  她抬手按下被微風吹起的帷幔,回頭看一眼,發現李煦正好勒住韁繩,停下來往她這裡看。


  鍾華甄不知道他對侍衛說了什麼,那群侍衛先行進了城。


  他夾緊馬肚拐到她附近,又籲了一聲,攥住韁繩繞她慢慢轉了一個圈,上下打量。


  鍾華甄輕咬住唇,退後一步,轉過頭避開他的視線。


  那兩個婢女不認得他,攔在鍾華甄面前,道:“來者何人,不得無禮。”


  李煦想了想,指著鍾華甄說:“我是她喜歡的人。”


第72章


  他一句話把兩個婢女說得面面相覷,心想哪來的不要臉登徒子, 竟然連這種話都敢說出口。


  鍾華甄平日出府都由她們陪伴, 兩個婢女也知道鍾華甄是威平候世子, 本身就是扮男裝, 不可能隨意對一個男人說喜歡二字。


  李煦看著她。


  鍾華甄手臂搭個小藥籃,揉揉額頭,對他實在是無話可說。她長身玉立,開口輕聲問道:“你怎麼會在這?”


  他該是在回京的路上。


  鍾華甄身上的衣著單薄,但吹拂而來的風是暖和的, 帽帷下被輕輕吹起,露出她潔白的脖頸。婢女在旁,聽鍾華甄語氣就知道他們兩個是熟人, 對李煦行禮, 不再攔他。


  李煦坐在馬上, 又繞她一圈, 之後才道:“你換了件從未穿過的衣服, 我差點沒認出來,方才還猶豫了片刻。幸好我眼睛厲害,路過你時就覺熟悉,你回頭看我時, 我便猜到了。”


  鍾華甄手微搭藥籃,頓了頓, 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麼回他。他眼睛確實厲害, 她現在和以前不同, 連她自己都不一定認得出自己。


  “你來這做什麼?鄧城是小地方,盧叔那裡才是兵之重地,你去那裡謝他就好,漢水確實是我讓他們去的,但盧叔他是權衡利弊下做出選擇,我不過是向他提了個建議。”


  鍾華甄一身杏衣幹淨整潔,她身子纖細,猶如旁人所說的風一吹就倒,當束帶束住腰,又襯出幾分胸線的突出。在京城時她幾乎沒碰和女子有關的東西,衣服穿得厚實,怕冷不怕熱。


  “我有事想和你談談,讓你婢女離遠些。”李煦看著她,讓兩個婢女退開些。


  鍾華甄抬頭同他對視,猜他要談的是自己為什麼沒回信,便把藥籃給了婢女,讓婢女退開一些。


  李煦下馬,將馬繩栓在一顆矮樹上,白馬一路奔波,噴出鼻息。他伸手時,手臂露出一道疤痕,鍾華甄還沒反應,他就拉住鍾華甄的手,帶她往前邊走。


  她愣了愣,視線從他的手臂挪到背上,李煦好像又高了些,從後看他背影時,隻覺像做結實的小山。


  他還是和從前一樣的狂妄自我,鍾華卻莫名覺得他變了。他們上次分開之時,他還是堵她沒堵成功,幹巴巴說出允許她喜歡,讓她留在京城的小屁孩性子,現在竟然讓她有了些奇怪的安穩。


  她低頭看他手臂上的疤,問:“你的手怎麼了?”


  “臨州的齊恕大抵在京城安排了探子,聽過我手臂被大司馬所傷,天氣稍冷就會出現難以揮器的情況,他和我打了兩次,打不過我,特地挑著算過的日子來算計我,不過他還是太蠢了,我又聰明,沒讓他得逞,擊殺了他。”


  李煦絲毫沒提自己怎麼受的傷,炫耀的尾巴快要翹上天,鍾華甄手微微蜷起,想象得到那時的險境。


  能讓他受傷的,必定不是容易對付的人。


  這附近清淨,周圍都是樹林,李煦剛從城外過來時路過一處小山丘,光禿禿,但草長得好,冒芽沒多久,底下是片藥田,這時候正是天氣好,清新怡人。


  鍾華甄心想他也是會找地方,這裡是她平日覺得無趣時過來坐著散心的。要再往前走就有熟人了,她拉住他的手,不再往前走,隻是問:“在這說吧,你來找我,是要做什麼?”


  李煦頓住腳,如實道:“忘了。”


  他來的時候肚子裡有一大堆問題,比如她什麼時候對他有意思的,這一年多裡都在做什麼,為什麼不回他送的信……滿腹疑問在騎馬路過她時就突然消失了,他太熟悉她的氣息。


  鍾華甄慢慢抽出自己的手,心裡也突然有了些尷尬,那天為了離京,對他用了些手段,自己主動親了他一次,現在回想起來還是讓人覺得不好意思。


  她往後輕靠在旁邊的大樹上,手背在身後,斟酌道:“聽說你把昭王惹毛了?他在民間很受推崇,你可得做好準備。”


  “遲早都得要對上的,不是我死就是他亡。”李煦覺得她帶著帽帷同他說話總有一種疏離感,走上前,伸手摘掉,手又突然僵在原地。


  鍾華甄的眼睛好看,這張臉也是常常被人誇贊的。不消金簪玉飾裝扮,烏黑長發垂在胸前,隻是幾根束帶便把她柔化般。她在京城一直都被好事者說為美人,甚至還弄過名次。


  他這番舉動讓鍾華甄有些驚愕,等看到李煦愣在原地的表情後,她什麼都沒說,隻是垂下眸道:“你我相識這麼多年,若是看不習慣,不用勉強。”


  李煦心怦怦地快速跳動,都怕被她發現聽到,他突然想起那天她在他耳邊說話,嬌嬌柔柔的,讓他在雪地裡吹了大半天冷風都覺得渾身熱意衝胸口而來。


  她長得果然像女孩,他呆呆地把帽帷帶在了自己頭上,怕被她發現自己失態的端倪。


  “你這是做什麼?”鍾華甄看他的動作,有些一言難盡,“這是我的東西,你摘下來就是為了自己也過過癮?”


  李煦聽出來了,她是覺得自己好奇這種沒用過的東西所以拿來用用,他對她是熟悉的,可又覺得她整個人都讓他口中發幹。


  “別瞎說,看看而已……我想起來了,你為什麼不回我信?就算我忙得沒時間給你寫,你也該回回我那封!”


  鍾華甄是不敢跟他說燒了,隻道:“母親攔下了,我沒看到信裡內容,你我既已經見面,你便親自告訴我吧。”


  長公主素來不喜歡他,攔下信不給鍾華甄看說得過去,李煦嘀咕兩句,鍾華甄聽不懂,但也知道他說不出什麼。


  鍾華甄收到的那封信上隻潦草寫著給我等著,她覺得要麼是李煦氣急敗壞時寫下的,要麼是時間匆匆來不及細寫,無論哪種,都不像是他會解釋的類型。


  她想的是對的。


  李煦當初一個人在營帳中越想越憋火,她沒得他允許就親他一口,親了就親了,他可以不在意,她竟然直接就走了,讓他怎麼想都牙痒痒,心不平,拿出信紙想了半天措辭,一個字沒寫,結果又剛好遇到敵襲,隻能匆匆寫下幾個字。


  現在當眾對峙,他突然也來了那麼點羞恥心,怕她覺得他幼稚,隻能避過不談,同她道:“信的事不說就不說,大家都別提。京城給我傳過消息,說找到了一個可疑的突厥人,後來被人給跑了。”


  張相那件事還沒有結果,兇手一直沒能捉拿歸案,鍾華甄知道是誰,但她不能跟任何一個人說,隻得問他:“是誰?”


  “不知道,人剛被抓半天就逃了,還帶走了大牢裡的一個老囚犯,我猜他本來就打算去救人。”


  鍾華甄有些茫然,印象中不記得有這種事。不過她連那個人出現在京城都有些吃驚,旁的更是不知道。


  她微斂住細眉,在想以前的事。把她從雍州帶去突厥的那個人是突厥的二王子,鍾華甄去突厥錢聽過他被自己兄長算計入獄逃亡,隨後又在某次酒宴中突襲,砍下兄長和兄長身邊一眾謀臣的頭,避父親退位,自己做了大汗。


  他手段狠毒不輸李煦,卻比李煦要會隱忍。


  李煦隔帽帷左看右看她的臉,覺得怎麼瞧都瞧不夠。


  她微低著頭,心裡還在想事情,李煦摘下帽帷,上前親了一口她臉頰。


  鍾華甄愣怔,臉倏地一紅,捂住被他親過的地方,道:“你胡鬧!”


  “你上次偷親我的賬還沒算,這是利息,你就偷著樂……”他話還沒說完,臉色突然一變,伸手抱過鍾華甄往懷裡護,抬腳一踹。


  一個年輕男人捂著肚子哎呦地叫,他手上的鋤頭掉在地上。


  李煦迅速把鍾華甄的帽帷蓋回她頭上,冷聲問底下人道:“誰派你來的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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