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

《不識好歹的女孩》, 本章共1975字, 更新于: 2024-10-04 21:34:37

15

大舅哭訴了許久,姨媽卻不動聲色,淡淡笑道:「我記得江俊欠我家二百多萬賣房的錢。先把錢還了再說接他回國吧。」

大舅夫妻連連叫屈:「二妹,把我這身老骨頭拆開賣,也不值那麼多錢,你這是要逼死我呀——」

「咱們姓江的,就他一個獨苗苗。你不看在我的麵子上,也看在咱去世的爹娘的份上。」

胡攪蠻纏,裝瘋賣慘,連哭帶鬧,是大舅的拿手好戲。

也是姨媽屢次縱容退讓的原因。

但是,如今的姨媽顯然已經不吃這一套。

她輕描淡寫:「不還也好。」

「那就讓江俊留在國外吧。他但凡一隻腳踏進中國,就要做好坐牢的準備。」

大舅還不明所以,江淼已經接話:「怕兩位不知道,我先提示一下。幾個月前,我已經報案了。」

「這是刑事案件,侵佔三百萬,應該能關不少年。」

江淼似笑非笑。

大舅臉色慘白。

「江淼,你是要跟你親舅舅恩斷義絕嗎?」但是她很無所謂地道:「樂意之至。」

大舅把不敢置信的目光投向姨媽。

然而她也點頭讚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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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從前我總想著,你是我兄長。淼淼她爸去世得早,淼淼又是柔弱的女兒家。但凡我們孤兒寡母有事,我能依仗你和江俊。」

「但我萬萬想不到,你們狼心狗肺,吃裏扒外。」

「反而是我一直當孩子看待的女兒,為我奔走操勞,無怨無悔一一這個道理我明白得太晚了好在,也沒有很晚。」

姨媽的公司已經全部交給江淼打理。

瀕臨破產的企業在她手裏起死回生,蒸蒸日上。

再沒人提讓她「結婚生子」的事了。

現在誰向姨媽打聽表姐是否適齡未婚,她隻有一句,「我尊重孩子的想法」。

能得到父母的首肯並不容易。

我很美慕江淼成功了。

至於我,似乎永遠無法和我爸媽達成一致。

哪怕成了名牌大學的研究生,我的原生家庭依然沒有任何改變。

爸爸永遠寄情山水,不理家事。

而媽媽,隻是把那句「討好姨媽」改成了「討好表姐」。

「現在你舅舅不行了,她們隻有咱家這一門親戚最近。有話說近水樓臺先得月,你要抓住機會。」

「你倆小時候不是很要好嗎?你還天天穿她衣服呢。你現在去求求她,她一定不忍心拒絕你。」

次次都是相同的話。

我拒絕,會被媽媽批評「不通人情世故」。

我閉口不言,她又開始責備我為什麼不跟她交流。

也許,隻有跑得遠遠的,才是最好的出路。

雖然讀書做研究,也是一條很辛苦的路。

有時我會覺得,異地求學,壓力太大。

但讓我慶幸的是,江淼把分公司開在了我讀研的城市。

偶爾她來視察,會到學校來找我。

我們便會一同消磨時間。

或在街邊燒烤攤,點一些重鹽重辣的垃圾食品。

或是她載我去河邊散步散心。

江淼很聰明地絕口不提家事。

我心領神會,也不去講那些。

畢竟我煩透了媽媽對我「討好旁人」的教誨。

而江淼也厭惡任何的虛情假意。

某一次我們去山裏踏青。

從車裏出來才發覺,我穿的外套很薄。

正在猶豫,江淼從車子後座拎起一件備用風衣給我:「穿上,別感冒。」

熟悉的花紋和商標幾乎立刻讓我想到童年被欺淩的往事。

那時候,有一群嘴臭的同學追著我罵。

「傅小淇,穿別人的名牌衣服,你真虛榮。」

那個自卑而懦弱的小女孩,最怕別人說她半句不好。

可是,時至今日,我已經足夠從容。

我毫不遲疑地把江淼的衣服披上。

尺寸剛好。

其實,衣服也不過隻是禦寒的工具而已。

假如回到小時候,我想,麵對那些不懷好意的嘲諷,我會無所謂地說。

「舊衣服?」

「對啊。」

「我們姐妹感情好,我穿她的,看不慣你就滾開。」

衣服是可以共享的。

就像很多年前,年幼的江淼和我,有一塊巧克力都要掰開一起品嚐。

決定我是什麼人的,並非我身上的衣服。

而是我內心的力量。

(全文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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