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丈夫把我加價搶的演唱會門票送學妹了。 我告訴他那是我送他的周年禮物。 他不以為意:「明年再看也是一樣的。」 「林悠的 20 歲生日願望,不好讓人家失望。」 他面面俱到,是孝子,是好心學長。 重要的人排個序,我永遠在最後面。 這愛的號碼牌…… 我問問收廢品的要不要?"
閨蜜被我弟弟迷奸了,全家人都作證說我是共犯。 因為是我親口邀請了她來給我溫鍋。 為了躲避牢獄之災,也為了補償閨蜜,我把新買的房子賠給閨蜜,半年後,她卻生下了我弟弟的孩子。 她跟我弟弟和我爸媽幸福快樂地生活在我買的房子裡。 原來半年前的那場迷奸,本就是他們為了圖謀我的房產演給我看的一出大戲。 我去找他們理論,卻被他們從陽臺推下樓,死於非命…… 劇痛過後,一切歸於混沌,可我又奇跡般恢復了知覺。 下一秒,手機響起,電話那頭傳來閨蜜的聲音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