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我是裹著小腳的女人,舊時代的產物。 新中國成立了。 聽別人說,女人也可以申請離婚。 出門買菜的時候,滿街紅旗獵獵作響,我鬼使神差地領了一張離婚登記表。 我的丈夫有兩個妻子。 一個是我,一個是舒情—— 留洋千金,他明媒正娶的太太,他一生的真愛。 我踩著小腳,給他們做了四十三年的飯。 卻從不上桌吃飯。 一個尋常的清晨,我砸碎了燒飯的鍋。 決心叛逃。"
我的心思被兄長發現了。他燒了我滿室畫像,厭笑著捏住我下巴:「不愧是妖妃生出來的賤骨頭,真臟! 「連哥哥都想要!」 為了懲罰我,他將我嫁給權傾朝野的薑太傅。 後來他殺了薑家滿門,在血泊中問我:「跟薑家陪葬,還是跟我回家?」 拔出的金簪刺痛了他的眼睛,他滿手是血,攔住我自戕。 囚於後宮的夜,他痛苦難以自抑,輕撫我全白的頭發。 顫抖聲音問我:「你不是最愛哥哥嗎?為什麼不愛了?」